律師黑白講1《關於me too的幾點看法》
一、 女生要學會自己保護自己
(一) 避免去複雜的地方、避免與他人獨處、避免穿著打扮過於曝露
保護自己最重要的一點,就是要避免讓自己陷於危險的境地。關於這一點,每每有一些人就會說,我要去哪、我要跟誰、我要怎麼穿著打扮都是個人的自由,不應該去檢討被害人,應該要譴責加害人之類的這些屁話。雖然這些都是個人自由,但是在刑事政策上有一門「被害者學」,其目的不是要譴責檢討被害人,而是要研究「被害者」相對於其他沒有被害的人,是否具有一些科學研究上的統計特徵?或者一切被害都只是隨機、運氣好壞而已?當然如果被害者具有某些特徵,使得相較於一般人更容易被害,避開這些特徵理論上就可能減少被害,當然願不願意避開這些特徵是個人自由選擇。雖然,個人對於被害者學並沒有深入研究,但周杰倫一句歌詞「聽媽媽的話」,在個人生活及辦案經驗上認為是相當有道理的。以前家長經常教育我們不要去一些複雜場所,例如:夜店、KTV、網咖,及深夜不要外出,因為這些場所經常會有喝酒、甚至吸毒等情形,容易讓人情緒失控,且出入人士較為複雜,當然容易發生被害糾紛。而穿著打扮太暴露,也會讓某些人覺得有機可乘,獨處更是增加被害的機率。所以,要減低被害的機率,最重要的就是避免去複雜的地方、避免與他人獨處、避免穿著打扮過於曝露,否則可能就要承擔更多被害風險。但就像極限運動往往伴隨風險,仍有人願意從事,都是個人選擇,後果自己承擔,沒有對錯。
(二) 明確拒絕,採取適當自救方式
台灣雖然是一個法治國家,警察、檢察官、法院可以追訴犯罪的人,但是這些司法人員不可能隨時跟在身邊,而且性騷擾事件牽涉隱私,通常都只有二個人在場,事發當時被害人往往需獨自面對加害人,因此在第一時間只能自救。所以學會如何自救很重要。關於性騷擾事件,很大一部分是發生在認識的人之間,這些加害者通常具有身分、工作關係等金權權勢上的優勢,這些人雖然好色,但是膽量通常也不大,如果是在周圍其他空間有人的情況下,最好的自救方式是明確拒絕,並好言勸說讓加害者有下樓梯的機會,如果不行就大聲呼叫,並拿出手機假裝要錄音或報警,如此可能有相當機率避免被害。但如果加害者,是情緒激動或有暴力傾向者或陌生人,且周遭環境無人可以聽到呼叫,要避免刺激加害者,保命最重要。
(三) 蒐集證據、及時追究責任
檢察官、法官不是神,只有在有證據的情況下,檢察官才能起訴,法官才能定罪。所以,如果不幸被害了,記得在離開現場的第一時間趕快蒐證,例如驗傷、調閱監視器畫面等,如果要採取法律手段,不要拖太久,一來性騷擾有告訴時效問題,二來證據蒐集難度往往隨著時間的經過而增加,所以,在證據蒐集告一段落後(事發後亦可有技巧地跟當事人連絡從中蒐證),如想提告就趕快採取法律手段了。
二、 男生也要懂得保護自己
被害者的指控雖然有可能是真的,但也有可能是虛構或扭曲的,所以男生不要以豔福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。個人數十年的生活經驗,天上掉下的黃金就只會是鳥屎,如何避免被鳥屎沾上很重要。避免與異性獨處,就算獨處也不要關上辦公室或房門,辦公室或公共空間可以安裝監視器,雙方間的往來聯絡訊息要保存,金錢交易最好要留證據,萬一將來被鳥屎沾上了,這些都是保命的工具。當然,平日的行為不要太猥瑣也很重要,相由心生,長的看起來猥瑣,對於檢察官或法官的心證認定會不利。另外,記得偶爾照照鏡子(照妖鏡),如果發現鏡子裡的人不年輕了或不是很帥,那面對異性的獻殷勤就要特別小心,因為人家既然不是貪圖你的顏值,就是另有所圖,但就算是年輕帥哥,也要特別小心,人心難測,不要錢的最貴這句話是很有道理的。
三、不要成為加害者,也要避免被害
法官雖然是法治國家裡面具體事件的最後決定者,但法官不是神,法官也有可能會做錯決定,這就是訴訟風險,雖然法官判決有判錯的風險,但這也是目前能想到最好的解決糾紛的方式。訴訟程序冗長,會造成被害者一定精神及經濟壓力,對於被害者而言,提告並不輕鬆。另外,目前新聞媒體發達,網路輿論驚人,除了訴訟風險外,媒體風險也很大,有一些人事後就算被判無罪,但經過媒體輿論公審,人生際遇也大受影響了。所以不管男生或女生,學會自律及避免被害都是很重要的。